| 保卫处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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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卫处是学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。 |
| 其主要职责是: |
| 1.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,并督促、检查执行情况。 |
| 2. 制定院内防盗、防火事故的防范措施,防止各类案件及火灾的发生。 |
| 3. 负责学院校卫队员的招聘与管理工作。 |
| 4. 统筹学生公寓、宿舍的管理工作,预防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。 |
| 5. 保证学院治安秩序,落实学院各项安全预案,做好校内突发、群体事件的监控,及时控制和处理各类突发、群体事件现场,对各种违反校园管理和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理。 |
| 6. 加强对学院重点部位的保密、保卫和安全防火工作,定期对各部位进行检查,及时消除隐患。 |
| 7. 统筹学院的消防工作,加强消防技术培训,定期更换消防器材。 |
| 8. 负责在校师生的户籍管理,为师生办理边防证及因私出国的有关手续。 |
| 9. 统筹对外来人员、临工的管理,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录用外来临工有关手续,并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和办理出入证工作。 |
| 10. 密切与公安部门的联系,对发生的一般案件,及时组织力量侦破,并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政治、刑事和治安案件。加强与周边单位的联系,努力做好群防群治工作。 |
| 11.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档案资料的立卷、归档工作。 |
| 12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